日前,记者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获悉,按照统筹全军防治力量、依托现有医疗体系、推进专家资源下沉、强化分级分类建设的思路,“全军、战区、区域、部队”军事训练伤四级防治体系建设,在部队各级部署启动。
近年来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与训练管理部门联手,全面整合军队防治资源,推进军事训练伤防治工作体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。记者了解到,最新出台的《全军军事训练伤防治体系建设规范(试行)》,明确了军事训练伤四级防治体系的工作任务、建设要求和卫生设备配备标准,指导体系依托单位加强标准化建设、规范化运行和常态化服务。
在全军层面,整合解放军总医院、军医大学、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和地方优势力量,成立全军军事训练伤防治与研究中心,承担全军军事训练伤防治规划计划、法规制度、技术指南、标准规范和教材手册的编撰修订,实用成果转化应用研究;在战区层面,依托各战区和新疆、西藏军区总医院,分别成立7个“军事训练伤防治培训中心”,依托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特色医学中心,分别成立6个“军事训练伤防治指导中心”,分别承担部队军事训练伤防治分区划片培训与防治指导;在区域层面,分别明确队属医院、中心医院、疗养中心在军事训练伤预防、诊疗和康复等不同环节的职能任务和转送程序;在部队层面,按照南部战区部队军事训练伤综合防治扩大试点模式,分别规范基层部队各级卫生机构的军事训练伤防治能力建设要求。
据有关负责人介绍,依托训练伤防治体系,各级将建立“逐级帮带、一体联动、分工协作、常态服务部队”保障模式,固化完善分级培训、定期交流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,为实战化军事训练提供健康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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